2018年底至2019年初,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开展了区2018年度河长制执行情况跟踪审计,发现存在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、超负荷运行、黑臭水体水质复发等问题。该局提出加强监管,强化整治,提高污水处理能力、健全工作机制等建议。南岸区政府高度重视,采纳审计建议,多方调查研究,出台了《南岸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。
一是突出整治重点。
《方案》中明确以工业企业、城市及镇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、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、医疗机构、餐饮行业、建筑工地以及长江干流南岸段沿岸1公里范围内“散乱污”企业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,着力打击无污染治理设施直排污水、超标排放污水、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、未正常使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、向水体倾倒垃圾及排放残油废油等行为。
二是开展集中联合整治。
《方案》要求对全区范围内污水偷排偷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,建立问题清单,明确整治措施,推进问题整治。根据排查和查处情况,分类梳理,依法督促违法排污单位立即整改,明确整改时限,对整改情况实行月报制。将处罚、约谈、督办、追责等规定贯穿整个行动全过程,对问题严重、污染物排放无法达标、环境污染犯罪的,依法责令关停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。
三是加快补齐治理短板。
《方案》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活、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作,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配套管网与规划覆盖范围相匹配,处理排放的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,着力解决污水粗放收集影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入厂浓度低、虚超负荷运行浪费资源等问题。